说起奇案件,首先想到的是香港十大奇案,那么台湾也有台湾四大奇案。今天讲的是1977年台湾美和中学女生钟正芳命案又叫屏东袋尸案。
这所位于屏东县内埔乡美和村学人路323号的学校,1961年由当地名医”徐外科医院”的徐傍兴博士所创办。1971年在徐董事长支持下,美和中学先后成立了青少棒队和青棒队,总共为台湾拿下十三次以上的世界青少棒与青棒赛冠军。当时少棒国手升上国中后,”北华兴、南美和”是唯二的两个选择。那年代台湾人知道有美和中学的人,绝对比知道有屏东县的人多。
案件经过
1977年2月23日上午,家住屏东县内埔乡,担任美和护专讲师的钟X全,他就读美和中学初二的女儿钟正芳到学校注册后,就与同学简静美一起到内埔乡的”随来凉”冰果室吃八宝冰,老板谢金福的女儿谢雪珠说:”当时邻座另有三名青年带了一架收录音机,播放刘文正的歌曲,钟正芳嫌难听,与那三人发生口角,但三人却故意高声唱歌,钟正芳就付钱走了。”此后钟正芳行踪成谜,由于她在校时品学兼优、加上长相清秀、个性活泼,深得美和中学董事长徐傍兴博士的喜爱,不但发动全校教职员四出协寻,也动员当地人脉全面打听,甚至悬赏十万元给提供线索的民众。但是找了九天,14岁的钟正芳还是杳无音讯。
3月3日下午二时四十分,有人到高雄县大树乡竹寮路112号的益农制瓦厂买瓦,老板钟水连拿着成品到水池边作漏水试验时,因为水池平常很少使用,忽然见到池水变红,且池中还多了一个散发恶臭的包袱,吓得赶紧向凤山警察分局报案。警方吊起包袱后看出是个人形,里外包了两层,外层是灰色塑胶布,内层则是2月17日的南部版中华日报,用0.8分的新铁丝交错捆绑。由于浸水太久,报纸已破烂而溢现血水。警方同时也在池中找到一个手提的塑胶书包,里面有钟正芳的学生证及书籍数册,还有一双女学生穿的黑色胶底皮鞋。
高雄地检处检察官李庆雄据报,即前往现场勘察,从尸臭上判断死亡已在三天以上。但为保持证据的完整,并未马上打开塑胶布包,而是命警方移尸高雄市立殡仪馆冰存,等刑事局法医杨日松博士抵达后再相验。由于本案的案发处、陈尸处与停尸相验处,分别在屏东县、高雄县与高雄市,而南台湾的警方,也从未办理过这种大案,因此不但高高屏三县市的警方,联合组成了”303专案小组”,刑事局还派员南下支援,全力侦查这一震惊南台湾的血案。
失踪九天的初二女生钟正芳,被证实已经遇害后,在屏东淳朴的客家农村,立刻引起巨大震撼。一起吃冰的同学简静美说:”歌不好听是我说的,钟正芳在店里并没有与任何人发生冲突。”而警方找到钟秀慧、黄惠玉、钟凤英、郑幸枝等六名目击者都指出,23日上午11时50分,在内埔乡的垄观桥上,有一名20多岁的男子,用机车挡在钟正芳的脚踏车前,似乎是用客语在问路;另有两名男子则在垄观桥上停留,所以一开始媒体都还报导钟正芳是遭三名年轻人绑架撕票。
法医杨日松专程南下相验后,确定死者是被凶手勒死后捆绑弃尸,死亡时间为2月25日至27日之间,也就是说钟正芳死前还遭凶手拘禁了3到5天。其父钟X全因伤痛过度,无法认尸,改由钟正芳的伯父辨认。法医剪断捆在最外面的铁丝,再一层层解开后发现,死者身上包着一件三和牌黄色雨衣(已因泡水变成白色),头上盖着一条红色花巾。上身由里至外穿着白色卫生衣、卡其学生服、皮面毛线边背心,外罩学生夹克;下身穿内裤及黑色长裤,与钟正芳父亲所说的完全一样。另外钟正芳右眉有一个小时候跌伤的凹痕,左手掌面大拇指下端有一红痣等特症,也都与死者吻合。
法医确认凶手是用绿色尼龙绳将死者脚部绑着紧贴胸部,双手则环着脚部,头下垂成胎儿状,类似绑猪的手法;然后再以2月17日、21日、25日的南部版中华日报包起,继而用铁丝捆绑,其高度与宽度可装在计程车后行李箱内。解剖后则发现死者左颈部有一处淤血,双眼突出,为凶手用手勒杀的痕迹。手、脚部皮肤脱落,全身腐臭,死亡时间约为一星期,所带手表已停止,时间为10时20分,没有日期。胃部无残留食物,证明死亡前已有一段时间未进食。肺部无水,证明是被害后弃尸入水。据死者家属说,钟正芳到校注册后,还有一千多元的钢琴学费;但检验尸体时,女用皮包内已无现款,只在衣袋内找出31元,还有用手帕包好的脚踏车钥匙。手提书包内有十一本书,一张注册学杂费收据980元,及另一张规费收据50元。
最重要的是经法医相验后发现,死者长裤左侧的拉链虽被拉开,但内裤并无破损或摺痕;证明死者在挨饿多日后依然强力抵抗,以致凶手仅能在死者左大腿与内裤边缘摩擦射精,而在内裤上遗有精液,可惜尸体浸水太久,难以采样。侦办人员因而判断凶手是在强暴未遂下行凶,并有劫财成份。由于法医证实死者的处女膜仍为完璧,证明锺X芳为了维护贞洁而不惜一死,让民风保守的南台湾民众更加怜惜,警方也在群情激愤下也不敢怠慢,投下了一万多人次的警力,清查可疑的对象高达十六万人,即使初步过滤后,仍清查了三万四千四百馀人,这在电脑尚未普及的1970年代,算是件很大的工程。
当然,也不能说是当年警方对钟正芳特别”关爱”,而是背后还有个说不出口的原因。原来在命案发生前几半年,1976年10月10日,台湾省主席谢东闵被现任民进党立委王幸男製作的炸弹邮包炸断左手。由于王幸男寄给其他几位大官的邮包,炸断的都只是些小秘书的手,偏偏谢东闵亲手拆到了这邮包,才被小蒋批为必须”限期破案”。当时官方全面封锁这则政治丑闻,但私底下也积极侦办,在过程中小蒋惊觉南台湾的情治单位天高皇帝远,而且承平日久,要侦办的案件也不多,所以纪律废弛,专业水准低落。于是藉在台湾之南展开。
黄崑亮被抓
钟正芳的尸体在3月3日被发现,3月5日就有一位计程车司机向警方报案,说他曾在上月25日(或26日已记不清)晚上11时左右,在屏东县内埔乡受三名青少年之僱前往凤山,他们带有一个看来很沉重的麻袋,由其中两人提着坐在后座。当车子经过高屏溪大桥,进入高雄县界时,其中一人突然说:”不去凤山了,转弯到大树乡的竹寮路。”然后他就在三人指点下转了几个弯,在益丰砖瓦厂南面下车。但因为三人上车时是深夜,视线不良,他没看清楚这三名男子的脸型,不过特症隐约还记得。
警方对这条线索极为重视,还特别要求美和中学提供行为不检的男生名单。因为他们研判,钟正芳长相清秀,学艺俱佳,在校内颇受瞩目,所以判定凶手即使与她不相识,也可能对她的个人情况相当瞭解,因此当她被人以机车拦在垄观桥头时,心里才会没有警觉。内埔乡一位19岁的林姓青年,由于曾就读于美和中学,因此被警方留置;另一名住高雄市左营区的美和中学男生,这学期没来学校注册,也被警方列为清查对象。不过事后发现,两人涉案的可能性都不大。
警方第一阶段侦查受阻后,又扩大侦查范围,透过八号分机,在全台搜寻内埔乡李、杨杨、黄、温四名19岁至20岁间青年。这四人的特症都是过年后北上谋职,但警方将这四人约谈到案后,依然查不出头绪。到了3月15日,专案小组接到一封未贴邮票,盖着10日从凤山寄出邮戳的信,未署名的他自称是学生,很后悔犯了本案,给警方带来困扰,因此有意自首,还曾在高雄县警察局与凤山警分局附近徘个,可是一直无勇气出面,希望警方承诺自首时能获减刑。
媒体获得这消息后,立刻不断宣传,鼓励这位年轻人勇于面对,然而过了很久也无人来自首;警方只好拿着复印的信,将大高屏地区所有中学男生的週记拿来做笔迹鑑定,最后还是找不到。到了4月16日,高雄有家员工多达两千人的木器工厂,在男厕的墙上有首打油诗,其中出现了”一时欲火”及”一时糊涂”等字样。警方据报后赶紧去比对,赫然发现与之前那封自首信笔迹相符。于是专案小组改弦易辙,又调集了各大工厂男工的笔迹来比对,但并未发现类似笔迹。不过藉着这种对南台湾年轻男子的笔迹归纳建档,在日后处理中央日报与联合报爆炸案的”警总426专案小组”,等于是建立了一座宝贵的南台湾资料库。
警方侦查本案在毫无头绪下,又回头至死者家中清查遗物,发现其中一本日记里缺了两页。警方认为在缺页的前后日记里,记载有钟正芳的交友情形,还有她对週围环境的不满,因此判断缺页的日记,必定有进一步记载。而撕去那两页日记的人,目的可能就在演灭证据。因此改对一位与钟正芳家庭关系密切,且有不良前科的男子严密监控,但并未查出什么。
到了5月10日,有人向警方报案,在屏东县万峦乡赤山村”西方道堂”后山的一株槟榔树上,有直径约五吋长,上面刻有”再见 66年2月9日 钟正芳 刘○○”的字样,而”刘”底下的两个圈,刻得都不完全。底下一节另外还有”利福”两字,警方研判可能是其他人所刻。由于刻字的位置,离地180公分高,警方因此研判,刻字的人身高至少在170公分以上,一般妇人难得有这么高,必定是男子。至于槟榔树上何以只刻了钟正芳的姓名,姓刘的名字却未刻出来?警方推断是因为钟正芳家教甚严,不愿让别人知道她有男友,所以当她发现刘姓男子将她姓名刻出后,就阻止对方再刻下去。
西方道堂离美和中学约七公里,距钟正芳家约八公里,当地人称为”水蛙潭”。警方就推测钟正芳生前必定有个刘姓男友,否则不会来这里约会。也有自称钟正芳邻居的目击者向警方提供线索,在2月7日傍晚,有两名约18至20岁的骑黑色机车男子,一名身高约170公分,皮肤稍黑,穿牛仔裤;另一名身高约165公分,穿卡其裤。他们停在内埔乡钟正芳家前的省公路上,以口哨作暗号,他听到哨声就探头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看到钟正芳与这两名青年比手势,不久两人就骑车离去,警方研判,这两名青年可能想邀钟正芳出游。
警方将目击者所描述的两名青年中,较高的一人身高约170公分,与高雄商职女学生钟秀慧及钟正芳的同学黄惠玉、钟凤英、郑幸枝,2月23日中午在垄观桥上所见,与钟女交谈的骑摩托车青年身高相似;加上与在槟榔树上刻字的刘○○,也是170公分以上,于是警方大举搜索全台所有170公分以上的刘姓男子。但钟正芳的母亲吴X英却坚决否认女儿于2月9日曾到过西方道堂,因为她记得很清楚,钟正芳在寒假后就去学校上辅导课到2月7日,2月8日有女同学来访,就在家里玩,9日起足不出户到20日(农历初三),才陪她一起回娘家,何况钟正芳根本没有什么要好的刘姓同学或朋友;但警方却认为钟正芳的日记被撕毁不寻常,怀疑钟正芳的家人有难言之隐。
南台湾警方对钟正芳命案的追查太过心急,把所有男学生都当成嫌犯,引起高雄中学学生的不满,有人竟在校内网球场边的大王椰子树干上,也依样画葫芦的刻了”钟正芳 熊X○66年5月13日利福”。高雄市警局刑警队长施渊源,闻讯后立刻率员去调查,还小心翼翼地取下字迹去鉴定比对,成为学生的笑谭。原来高雄中学的校长就叫”熊惠民”,有学生恶作剧,想让校长也尝尝被警方约谈的滋味,报复校长让警方来校内把全校学生都当疑犯的不满。
钟正芳命案的侦办遇到瓶颈,警方在南台湾的全面访查中发现,由于不改选的万年国会毫无民意压力,让老蒋从中国带来台湾的落伍法律始终存在,也使得未成年女性毫无保障。例如当时香港强奸已是公诉罪,最高可处无期徒刑;但台湾强奸却是自诉,即使受害者是未成少女,还是不告不理,以致警方虽然抓到连续强奸女学生的惯犯,却因民风保守(尤其中南部农村),被害者家长不愿诉诸于法,宁可吃亏也不愿声张,姑息的做法使得色狼胆子愈来愈大,受害的无辜少女也愈来愈多。
例如一位国中女生,好心为人带路,却被对方用机车载往甘蔗园施暴,家人却不淮她出面指认;另一位国中女生被骗到旅社强暴,被警员临检时发觉,但她唯恐事情张扬出去”没面子”,竟眼睁睁看着那男子扬长而去。
警方侦办方向接连碰壁,到了11月初,钟正芳命案已成悬案。警政署长孔令晟非常心急,指示刑事警察局研拟草案,建立新的”秘密证人”制度。也就是一般刑事案件,仍由刑事局”八号分机”(电话5412109)受理,但当前三件警方侦办触礁的重大刑案,民众只要有具体线索,若担心警方洩密而遭到报复,可打电话5412108找刑事局长曹极本人接电话。也能直接写信到”台北市宁夏路87号刑事警察局长曹极亲启”,不必留下姓名与连络方式,只要裁下信纸的一个角,甚至自行填写一串阿拉伯数字作密码,待警方侦破此案,即可持裁下的信纸一角或报出密码,向警方领取破案奖金。
从这三大刑案奖金额度,分别是钟正芳命案15万元、江子翠分尸案10万元、北投游铭坤命案5万元,就可见钟正芳命案在层峰心中的分量。由于警方始终破不了案,屏东民众同情钟正芳的遭遇,北部的官方是用重金悬赏,南部的民间则诉诸鬼神。翔麟唱片公司用卢玉林作词,张春生作曲,请梅家君演唱的台语歌曲《垄观桥的呼声》,从南部夜市开始流行。让钟正芳命案不只是客家人关心,也希望用歌声让全台的福佬人协助提供线索,找出在垄观桥上与钟正芳谈话的青年。
另一方面,警方在侦办受挫多次后,也将方向从学校、工厂转向神坛。因为警方研判,钟正芳的尸体全身上下,仅有头上缠着的红色头巾并非她失踪时的穿着。根据民间习俗,在死者头上缠上红巾,可防冤魂报仇,这是上了年纪的人或乩童才有的迷信,因此警方朝这些怪力乱神的神坛查访,果然获得重大突破。到了案发286天后,警方接获线报,在12月3日收押了住万丹乡湾内村井仔头41号的31岁男子黄崑亮。
被收押的嫌犯黄崑亮素行恶劣,自1971年10月17日起,至1972年8月被捕为止,在高屏各乡镇自称老师,谎骗十馀名国中女生到旅馆或荒郊施暴,经家长提告者就高达七起,一审被地院判刑18年,上诉高分院后却改判九年。到了1975年老蒋驾崩,小蒋登基后施行全国减刑,让他在四年后1976年12月16日就出狱了。他一出狱就到高雄县大树乡昌乐戏院前,向吴尊北承租摊位卖狗肉,螺肉、蚵仔煎等,但却恶性不改,曾在距离钟正芳被弃尸不远处的后庄义和旅社,强奸一名国中女生。
警方在三月初钟正芳命案发生后,已将黄崑亮列为调查对象;但约谈时却发现黄崑亮头已秃了一半,与证人描述钟正芳在垄观桥边谈话的青年形相差距太大,所以侦讯后立即释放。但是到了年底,由于《垄观桥的呼声》在屏东流行,又有民众向警方报案,指出黄崑亮有一顶披头型的假发。另外警方也发现裹尸用的中华日报是2月17日、24与25日,而这几天恰巧是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六,报社休年假,报纸并不零售,送报生要等到年初六才一次补送,所以能有这几天报纸的一定是定户,而向中华日报九曲营业处查证后得知,黄崑亮自1月12日起至3月24日为止,定了中华日报并有收据为证。
当然,最重要的是警方传讯了潮州镇金城旅社女服务生丁蔡银花,证明黄崑亮在农历正月初四投宿217房,她曾受託帮黄崑亮洗白衬衣和牛仔衣裤,并放在蒸机前烤乾。第二天早上:黄崑亮没等衣服全乾就匆匆离去,这件衣裤与垄观桥上的青年相符。另外警方又传讯了高雄县大树乡福生诊所的医师陈长松与护士刘秀琴,证实黄崑亮在农历正月九日前后,因左手虎口红肿且有创口,由刘秀琴为他敷药前后数次。刘秀琴因为常到黄崑亮所开摊位的隔邻吃蚵仔煎,所以记得他的形貌。她曾笑问黄崑亮为何受伤,黄崑亮回应是被菜刀划伤,但她觉得很奇怪,因为伤痕呈不规则状,绝非利器所伤,而怀疑是被人咬伤。
可惜黄崑亮就诊时只是平常的小外伤,福生诊所并没有为黄崑亮填写病历,仅由护士收费敷药。检警于是召开联席会议,研商要开棺复验钟正芳的牙齿与黄崑亮左手虎口的疤痕是否吻合。但钟正芳的母亲吴菊英反对,她认为虎口张合之间,本来就有很大的出入;况且3月案发时,法医验尸已验得相当仔细,如今已入土九月,即使开棺,牙齿可能也已脱落,她不愿意再见到女儿的尸骨出土,最后检警就没坚持开棺再验,而直接起诉移送。
1978年3月6日早上,高雄地方法院推事戴胜利开庭调查,提讯在押被告黄崑亮,并传讯女学生钟秀慧与护士刘秀琴指认。黄崑亮在庭讯中虽竭力否认涉案,并指责检警侦查偏颇,陷人死罪;但他性好鱼色,多次凌辱幼女,而且证人的证词对他都不利。3月17日一大早,高雄地方法院前的广场,聚集了一千多位等候聆判的民众;九点一到,法院已被数千民众围得水洩不通。到了十点钟,法警必须突破重重人潮,才将黄崑亮从侧门押进法院,别说第八法庭内外挤满了人,连法院走道甚至广场,也都聚集了围观并淮备私刑报复的热心民众。
地院推事戴胜利才拿起文件,尚未宣判时,第八法庭的窗户已被围观的人潮挤破,一名男子重重摔进法庭,”碰”的一大声吓坏了民众,多名妇女惊声尖叫,小孩子也大哭起来,法庭秩序嘈杂万分,根本没人听得见戴推事的声音,但他仍缓缓宣读判决主文:”黄崑亮曾犯强奸罪,被判处重刑,假释出狱后竟不思悔过,又重施故技,复扼杀被害人,遗弃尸体,良心泯灭,恶性深重,审酌其犯罪情状,强奸而故意杀被害人,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又遗弃尸体,处有期徒刑二年。应执行死刑,剥夺公权终身。”黄崑亮聆判后激动万分,并作势挣扎;被几名身材高大的法警紧紧抓住,挤出人潮,押回看守所。
黄崑亮一审虽被高雄地院判处死刑,让南台湾沸腾的民怨稍得舒缓,但黄崑亮在父亲黄好晌与母亲黄陈乔支持下,又聘大律师上诉,虽经台南高分院维持原判,但上诉至最高法院时,竟被发回更审。虽然第一次更审,台南高分院仍判死刑,但再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时,第二次更审竟获判无期徒刑。等到1988年1月小蒋驾崩时,阿辉登基后循例又来一次全国减刑,黄崑亮因此由无期徒刑减为十五年,在1988年6月25日,服刑10年后又获准假释出狱。
二度出狱之后的黄崑亮,五年后的1993年5月20日,又在屏东市犯下强奸案,到1997年年底,被屏东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九年。由于黄崑亮宣判前并未被收押,因此又逃亡了两年,到了1999年1月26日中午,才在恒春镇福德路的菜市场,被恒春分局刑事组组长杨胜仁率员捕获。当时53岁的黄崑亮,前额已全秃,蓄着白发,满口”阿弥陀佛”,自称已出家,在满州乡港口村的精舍修行。这是1999年1月27日《中国时报》第8版的报导,也是媒体报导钟正芳命案的最后一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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