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人们固有的观念之中认为异性婚姻才是正常的,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已经有很多国家地区都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被受到法律保护,最近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得到法律保障,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台湾领导人蔡英文也是在第一时间发表脸书支持同性婚姻,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在两个月的等待之后,台湾“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时宣布“释宪”结果,认定“未保障同性婚姻为违宪”,意味着同性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让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
“释宪案”,起因在于岛内第一个公开出柜者祁家威与男伴,在2013年3月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祁家威认为,台湾“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申请“释宪”。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也认为,许多家长担心承认同性婚姻后,“民法”上的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家长,是破坏传统,但“爸爸、妈妈、表姐、姑姑”等称呼从来就没有出现在“民法”用语上,这些担忧多虑了,因此也申请大法官解释。
24日下午4时,大法官公布“释宪”结果,认为现行法律未允许同性两人结婚,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人民平等权的保障,“法务部”应在两年内研拟修法,保障同性婚姻。“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称,如果两年内没有完成修法,就可依“民法”的婚姻相关规定,直接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当有记者问到其他地区的人可否来台湾办理同性结婚时,吕太郎未正面回答,仅表示须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处理。联合新闻网称,本届大法官包括“司法院长”许宗力等15人,要做出“合宪”或“违宪”解释,都需要拿到10张票。
24日下午,蔡英文在脸书发文称,“在爱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是蔡英文,为支持婚姻平权。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去爱,追求幸福。”“行政院长”林全指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后续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教育部”表示,未来“民法”等相关法律若修正,会配合修正课纲及教材。
“劳动部”还称,相关法案通过后,同性伴侣也将享有婚假、丧假的权利。依据台“劳工请假规则”,劳工结婚应给予有薪婚假8天、配偶丧亡者给予有薪丧假8天。台北市长柯文哲24日还在脸书表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社会不要怕有冲突,但要有解决冲突的机制,台北市政府申请“释宪”,就是一种促成社会理性论辩、走向进步价值的态度。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廖国栋则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释”,但站在守护传统价值观的立场上,他个人不支持修“民法”,而是支持设立专法处理。
早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就有两女结婚的记录。据《台湾日日新报》报道,1912年时一名女性从小不爱男生,想跟女生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都去世,兄长便帮她找了一个女性在一起,明媒正娶地把她娶进门。另外台湾大谷部落排湾族也曾将男生跟男生同住一起,称为qaliqali;女生跟女生很亲密的,称为langilangi。他(她)们一起生活,且为部落中人所接受。国民党政权迁台后,1958年,有一对女性提出登记结婚的要求。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请求与男性公证结婚,但遭政府机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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