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湖南一买菜的女子横穿马路的时候,引起了路过车主的不满,在一些口角以后,轿车车上一男一女对买菜女子进行殴打,造成该女子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虽然横穿马路不对可是打人就更不对了,一起来看看。
6月12日,湖南隆回,一名买菜女子横穿马路引起行车车主不满,双方在路上发生口角。车主杨某鹏和张某下车殴打该女子,对其拳打脚踢。二人行为引发围观群众不满,将车掀翻。据目击者称,群众拉架时打人男车主声称“谁管打谁”。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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