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障碍:可表现为动作减少,增多或异常运动。瘫痪:可表现单瘫,截瘫或偏瘫,检查不能发现神经系统损害证据;肢体震颤、抽动和肌阵挛;起立不能,步行不能;缄默症、失音症。
(2)痉挛障碍:常于情绪激动或受到暗示时突然发生,缓慢倒地或卧于床上,呼之不应,全身僵直,肢体抖动等,无大小便失禁,大多历时数十分钟。
(3)抽搐大发作:发作前常有明显的心理诱因,抽搐发作无规律性,没有强直及阵挛期,常为腕关节,掌指关节屈曲,指骨间关节伸直,拇指内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僵硬,呼吸阵发性加快,脸色略潮红,无尿失禁,不咬舌,发作时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甚至反而敏感,意识虽似不清,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暂停,发作后期肢体不松弛,一般发作可持续数分钟或数小时之久。
(4)各种奇特的肌张力紊乱、肌无力、舞蹈样动作,但不能证实有器质性改变。
(5)听觉障碍:多表现为突然听力丧失,电测听和听诱发电位检查正常,失声,失语,但没有声带,舌、喉部肌肉麻痹,咳嗽时发音正常,还能轻声耳语。
(6)视觉障碍:可表现为弱视、失明、管视、同心性视野缩小、单眼复视,常突然发生,也可经过治疗突然恢复正常。
(7)感觉障碍:可表现为躯体感觉缺失,过敏或异常,或特殊感觉障碍。感觉缺失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感觉过敏表现为皮肤局部对触摸过于敏感。
(1)流行性癔症即癔症的集体发作,多发于共同生活且经历、观念基本相似的集体中。起初有一人发病,周围人目睹受到感应,通过暗示,短期内呈爆发性流行。
(2)赔偿性神经症在工伤、交通事故或医疗纠纷中,受害者有时会故意显示、保留或夸大症状,如处理不当,这些症状往往可持续很久。有人认为,这属于癔症的一种特殊形式。
(3)职业性神经症是一类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如舞蹈演员临演时下肢运动不能,教师走上讲台时失音等。
癔症性精神病在精神刺激后突然起病,主要表现为意识朦胧、漫游症、幼稚与紊乱行为及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可有片段的幻觉、妄想。自知力不充分,对疾病泰然漠视。此病一般急起急止,病程可持续数周,其间可有短暂间歇期。缓解后无后遗症状,但可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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