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犹如黑洞,这不最近陕西安康的大四男生小谢就陷入了校园贷,越陷越深,22个月贷款61次,母亲将宅子都卖了也没能还清。小谢为什么会进行校园贷?以后遇到校园贷我们应该怎么办?该如何拒绝校园贷?下面51区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还有一个多月,23岁的小谢就将大学本科毕业,这半年来他行将崩溃,而这一切都源于校园贷……
小谢家在安康农村,母亲一手将他和哥哥拉扯大,原本希望他大学毕业后能找个合适的工作,减轻家庭的负担。可如今把给哥哥盖好房子的宅基地都卖了,也无法填上这个由校园贷而引发的“黑洞”。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他已经累计还款超过了21万元,至今仍差5万多元没有还完,而这5万多元还在按周产生着利息。
“都怪我自己一点意识都没有,以致最后越陷越深。”小谢上大学时,家里条件艰苦,学费6000元申请的是助学贷款。生活费则是母亲按月打给他。大二第二学期生活费吃紧,小谢从网上看到了一些关于校园贷的广告,最关键的是贷款可以分期还,于是他就按照广告上的提示,下载了校园贷的APP,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信息后,对方很快就将1000元贷款打到了他指定的银行账户里。
对于第一次贷款的时间及用途,小谢说他完全没有印象了。他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16年3月到2018年1月,他有61次还款记录。“每一次还款记录就意味着一次贷款”。第一笔贷款结清日期为2016年3月25日,征信报告显示,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给他提供了1100元的个人消费贷款。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小谢几乎每个月都有三四次贷款,金额从200元到4000元不等,“有时候贷款不能及时还上,只好拆东墙补西墙。”给小谢发放贷款次数最多的则是哈尔滨银行龙青支行,有40次以上,其次还有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络贷款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明确退出时间表。2017年9月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银行关闭了给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正门”,而各类贷款APP则向学生们打开了“侧门”。接下来的线下私贷让小谢彻底翻不了身。
线下私贷是指民间放贷机构和放贷人这类主体,俗称高利贷。高利贷通常会进行虚假宣传、线下签约、做非法中介、收取超高费率,同时存在暴力催收等问题,受害者通常会遭受巨大财产损失甚至威胁自身安全。2017年9月的一天,有人突然加了小谢的QQ,并询问他需不需要资金。此时正在为还款而发愁的他,就像遇到了一个“救星”。加微信,下载对方指定的借款APP,注册上传身份证照片、家庭住址以及拷贝通讯录信息后,对方就开始给小谢放款。
“周息30%,借款1000元,7天后就要还1300元,而对方在放款时会先将300元利息扣掉,实际拿到手是700元。”小谢说对方的贷款都是直接微信转账给他的,从此以后感觉就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有时候不能在7天按时还款,对方就会给他介绍另外一个贷款平台。举例:小谢从A处借款1000元,30%周息,拿到手700元,7天后他要还1000元本金。因为没钱不能及时还上,A把小谢介绍给B,由B给他借款还A的1000元本金,周息同样30%。小谢要拿到1000元现金还款,就要向B借款近1500元。小谢说,贷款超过一定额度后,对方还会介绍两三个平台来帮他拆借,最后雪球越滚越大。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根据小谢所说的借款1000元,为期7天,手续费300元,到手700元,相当于周息30%,年化利率高达1560%,而目前一般信用卡贷款日息为0.05%,年息约为18.25%。“1560%年利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24%的65倍,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借贷合同也是无效的。”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表示,大学生小谢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借贷纠纷。
为了便于拆东墙补西墙,以贷还贷,小谢手机上下载有凭证云、米房、无忧借条、九州惠普等多个贷款APP,借款金额最高10000元。“这些APP只用来记账,而钱款则是通过微信直接转账,30%的周利息都是从借款里直接扣除。”
一旦贷款还不上,对方就通过各种手段威逼恐吓,小谢说那段时间他几乎整晚整晚睡不着,毕业论文答辩都没心思去考虑,整个人处在崩溃的边缘,有时候想一死了之。而逾期还不了款,对方会编辑一些不堪入目的文字发给他,借此威逼他。如果不及时还款,对方就说要把这些文字复制到小谢的通讯录里群发。
小谢提供的短信截屏显示,云南保山的一个手机号码在今年5月3日、4日,给他发了两条短信,告知他100分账单逾期5天了,尽快处理,小谢没有回复。5月6日,对方则发来了一张合成图片,上面有小谢的头像、身份证照片及淫秽图案,还编辑出一段他们母子乱伦的文字威胁称要群发。小谢告诉记者,这些人还曾让他帮忙介绍同学来借款,这样他可以从中赚取提成还款。“但我没有介绍一个,因为我已经深受其害。”
小谢的妈妈至今都不敢相信儿子会借下这么多钱,而这些钱最后又都流向了哪里?为了给儿子还债,她除了变卖了家里的宅基地外,还向亲戚朋友们举债,截至目前已经帮儿子还款21万元,而剩下的5万元还在按周产生利息。小谢远在深圳的哥哥打电话告诉记者,他最担心的就是弟弟会因这个事情而走上极端,因为在不久前弟弟就有过轻生的念头。
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
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其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范泽一,在吉林老家溺水而亡。家人发现他留下的遗书后,他的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通过其家人介绍得知,范泽一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已累计达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一周后需还1600元,周利息高达500元。
2017年9月1日,21岁的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二学生贷款20多万,用于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等,当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
校园贷的兴起,一方面说明现在大学生在消费方面的需求极大,另外一方面,部分大学生因为不能理性消费,通过不同的网络金融平台以贷还贷,最终导致悲剧发生。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表示,大学生作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应该理性消费,不要被急速膨胀的消费欲望冲昏了头脑。对于网络借贷平台通过暴力等手段催收等问题,大学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风险控制意识,预防悲剧发生。
而此前,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5月9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小谢,他表示会尽快向系里和学校报告他现在的处境,“希望能彻底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今后再不会接触这个东西了。”
1、要拒绝校园贷款首先我们要从自身根本去解决问题,造成自己生活资金紧缺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才能避免资金紧缺问题的产生。下面小编就简单的从几个方面给大家举例,希望同学们能进行参考总结自身原因避免陷入校贷。
2、攀比心理:首先大家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社会定位,我们是一个学生那么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因为每个人的家庭情况不同,所以消费能力也与之不同。这个时候我们要持有一颗平常心,切勿进行攀比购买不必要的生活品。
3、信用卡:很多银行为了发展潜在客户以及完成银行规定的业务,会到学校进行宣传办理信用卡。在信用卡的使用方面,大家一定要认清一个问题。信用卡是用来应急之用,而不是用来让自己提前消费的。大家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与还款能力。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生活资金紧缺进行贷款。
4、网购:近年来网购已经成为互联网的热度词语,大学生也直接成为了网购消费的主流体。网购固然方便但是消费的同时,做为一个学生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考虑到网购物品的作用呢?一些同学网购成瘾造成生活资金严重透支,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网购物品时更应该考虑到物品所需成度。建议大家网购之时,现将喜欢物品加入购物车。持续观察一端时间,最后在进行逐一筛选及对比。多思考一下哪些物品必备,哪些物品可以缓一缓不急着购买。同时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进行思考,最后删除掉不需要购买的物品。这样可以有效整理自己的生活理财杜绝校园贷款。
5、奢饰品购买:奢饰品方面一般女生居多,特别是化妆品方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一点没有错。面对众多高消费的化妆品时,我们更加应该注意自己的家庭情况。爱美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理财,不要让过多的奢饰品消费让自己陷入黑暗贷款链中。换一下思路想想其实最真实的自己才是最美的自己,在进行装扮的同时切勿进行攀比。选择适合自己的路线进行化妆,让自己美美的同时学习好专业知识才是最重要的。
6、投资:商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校大学生是进入社会的一个缓冲期,很多在校学生会自己尝试做生意以及各种投资等等。在投资的时候一定需要考虑到风险性,自己能够承担的最大风险是多少。不要让投资成为捆绑自己的束缚。让自己陷入黑暗贷款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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