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学的新知识相对于原有认知结构为上位关系时,新知识就要由
原有认知结构组织起来,原有认知结构就成为进行归纳推理的一整套观
念。例如,儿童往往是在熟悉了"胡萝卜"、"豌豆"和"菠菜"这类下位概念
之后,再学习"蔬菜"这一上位概念的。
(3)并列结合关系
当学生有意义地学习与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的新命题时,只是认知结构中的某些观念具有一般吻合性时,新知识则可用原有知识进行类化成外推获得,并与原有认知结构
产生一种并列的组合,可能产生联合意义。这种学习成为并列结合学习。许多新命题和新概念的学习,都具有这类意义。
奥苏贝尔认为,学生在各门自然学科、数学、社会学科和人文学科中学习的许多新概念,都可以作为组合学习的例子,例如,质量与能量,热与体积,遗传与变异,需求与价格之间的关系。这类关系的学习,虽然既不类属于学生已掌握的有关观念,也不能总括原有的观念,但它们之间仍然具有某些共同的关键特征。根据这些共同特征,新学习的内容与已有知识的关系是并列组合在一起的,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关系--组合关系。
奥苏贝尔对发现学习的解释有些与众不同。他认为,发现学习是指学习内容不是以定论的方式呈现给学生的,而是要求学生在把最终结果并入认知结构之前,先要从事某些心理活动,如对学习内容进行重新排列、重新组织或转换,因此,发现学习可以在前面提及的三种学习类型中发生。这与布鲁纳发现学习的涵义是不同的,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是要学生通过参与探究活动发现基本的原理或规则,使学生像科学家那样思考问题。
除此之外,奥苏贝尔认为,发现学习还涉及其他三种学习类型:运用;问题解决;创造。这三种学习是有层次的。
奥苏贝尔认为,"运用"是指把已知命题直接转换到类似的新情境中去,有点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练习"。"问题解决"是学生无法把已知命题直接转换到新情境中去,学生必须通过一些策略,使一系列转换前后有序。学生已有的知识可能是与问题解决办法有关的,但需经过多次转换,而非直接运用或练习所能解决的。"创造"则是指,能把认知结构中各种彼此关系很遥远的观念用来解决新问题,而且,认知结构中哪些命题与该问题有关,事先是不知道的,各种转换的规则,也是不明显的。在奥苏贝尔看来,"创造"的定义是指能产生某种新的产品,或者对学生来说是新的,或者在人类认识意义上来说是新的,都应该被视为创造性行为。当然,只有能产生后一种新产品的人,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创造性的人。而且,创造性行为本身,应表现出一定的综合水平,即能够把各种要素综合在一起,形成新产品,这种综合水平应超过问题解决中所需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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