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是指2016年7月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2016年8月24日,调查组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1月,事发时的视频公开。2016年11月,索赔家属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法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2016年11月29日晚,在辽宁卫视播出的电视节目《有请主角儿》节目上,被咬女子赵菁首次现身荧屏前公开道歉。9月18日,开庭一审, 受伤女子索赔69万。
2017年12月19日在北京延庆法院开庭审理。
基本信息
中文名
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发生时间
2016年7月23日
地理位置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伤亡人数
1死1伤
目录
1事件简介
2停业整顿
3调查结果
4视频公开
5伤者表态
6法院审理
折叠编辑本段事件简介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
2016年7月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车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受到老虎攻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生事故的是一家四口,包括三个大人一个孩子,23日去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车辆行驶至猛兽区的东北虎园里,年轻男女在车内发生口角,女子突然下车去拽男司机的车门,结果被蹿出来的老虎叼走。年长的女子看到年轻女子被叼走,立刻下车营救,被另外一只老虎当场咬死并拖走。年轻男子下车也参与了营救,但是中途自己又跑了回去。
折叠编辑本段停业整顿
2016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赵女士与其母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赵女士被咬伤,其母被咬死。事后,延庆区政府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9]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车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受到老虎攻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延庆区政府已经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确保旅游安全。同时提醒游客,游园时要遵守有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1]
折叠编辑本段调查结果
2016年8月24日,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
但赵女士一方认为,《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虽然认定此次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但他们并不认可该调查报告的结论,即使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也并不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死者没有民事赔偿责任。
折叠编辑本段视频公开
2016年11月,赵珩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得了事发时的视频,并进行了公开。赵珩和家属认为,通过视频可以将事件的经过完整还原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4]
折叠编辑本段伤者表态
2016年10月12日,伤者赵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称,自己因为坐车晕车,下车去往驾驶室被咬伤,并非因为吵架。[3]
2016年8月29日,在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协商时,园方提出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定损、定责、定赔。对于死者周某,双方协定定损124.5万,并达成一致。家属认为动物园应对周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动物园表示只承担15%的责任,并予以赔偿。对于伤者赵女士,家属一方提出定损150余万,己方承担20%至30%的责任,动物园承担70%至80%的责任;但动物园只认可74.5万,不同意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后期治疗费用赔偿。
2016年11月29日晚,在辽宁卫视播出的电视节目《有请主角儿》节目上,被咬女子赵菁首次现身荧屏前,在节目中,被嘉宾问到主要责任在谁,赵菁回答在自己,没想到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了与母亲天人永隔的后果。但赵菁同时表示:“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承担。但不能因为我们的责任而说园方没责任。”[7]
折叠编辑本段法院审理
折叠提起诉讼
2016年11月,赵丽和父亲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法庭,索赔家属因此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其中,死者周某的索赔金额为124万余元,伤者赵丽的索赔金额暂定为30万余元。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死伤者家属起诉动物园一案,延庆法院已受理并正式立案。[6]
2016年11月22日,原告向延庆法院递交《指定管辖申请书》,请求将本案上报,指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5]
2017年9月18日,延庆法院开庭一审, 受伤女子索赔69万[8]。
折叠开庭审理
事发一年多之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定于2017年12月19日在北京延庆法院开庭审理。因被告方面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会静待法院公允判决。
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与其父分别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其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其已故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近156万元。延庆区法院当日受理并正式立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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