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2日5时许,寂静的湖南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漆树组12名村民被人枪击、刀砍、火烧身亡,2人受重伤,6栋木质房屋被付之一炬。13日,有重大杀人纵火嫌疑的刘爱兵被搜山的警员在安化县清塘镇梧桐村一座山头上擒获。2010年6月13日,益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刘爱兵死刑。 2010年12月3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刘爱兵被执行枪决。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湖南安化杀人纵火案
时间
2009年12月12日5时
地点
湖南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
性质
案例
目录
1案情简报
2案例回放
3犯罪嫌疑人说
4批准逮捕
5一审开庭
6一审宣判
7二审开庭
8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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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报
时间:2009年12月12日5时许
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
疑凶:34岁村民刘爱兵
伤亡:致13人死亡、1人重伤,死者中有凶手的父亲
抓捕:近2000名公安、武警和检察干警进行"拉网式"封山围捕,并在高明乡的主要路口设卡围追堵截,全力搜捕案犯。13日凌晨,经过近20小时的搜捕,干警们在安化县清塘镇梧桐村一山头将刘爱兵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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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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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枪声
刘爱兵用鸟铳对准了堂叔
湖南省安化县地处湘中偏北,资水中游,雪峰山脉北麓。这个总面积达4950平方公里的山区大县,山高林密,地广人稀。发生血案的山村,是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组,此地位于长沙、益阳、娄底三市交界处的一个偏僻山村,在湖南堪称"偏僻中的偏僻"地。从长沙前往事发地,需要乘车几小时,到案发现场,还要乘船过渡和步行。
虽然凶案已经过去30多个小时,但阴山排村村干部和村民们,在对记者"还原"疑凶刘爱兵当晚的作案经过时,情绪非常激动,很多人心有余悸。
11日晚,刘爱兵来到堂叔刘树深家吃晚饭,当晚留宿在刘树深家。有人说,40岁(2009)出头的刘树深一直在家务农,平时,为了解决刘爱兵父亲的生计问题,他总是替刘父将其自家山林中的树、竹卖到山外,贴补家用。但也可能正是因为此事,刘爱兵认为他"占了父亲的便宜"。有人说,刘爱兵一个月以前还跟刘树深大吵了一场。
12日凌晨4时许,刘爱兵用随身携带的鸟铳对准了刘树深。一声枪响后,刘树深倒在血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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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杀戒
子弹不够了,就用柴刀砍
村民们说,刘爱兵随后来到刘树深的兄弟家,叫开门后,当场将这一家三口人杀害,又一把火将房屋点燃。
阴山排村村民房屋零散分布在山地周围,因为房屋都为木质结构,房屋之间是茂密的林地。房屋一旦点着,很快就会烧成一片。看到照亮了夜空的火光,很多热心肠的村民赶来救火。住在离凶案现场不远处的村民刘结苏,在睡梦中被外边的救火声惊醒,他赶紧叫上自己的几个弟弟和儿子,一溜小跑赶过去救火。但赶到跟前时,房子早已被大火吞没,大火中也不见人影。大家只好一起往回撤。
不料,一行5人往回走不到20米,走在前面的一人,被人一鸟铳打死在地。接着,紧跟其后的一人,也被打死。枪响过后,火光中有人冲出来用刀对村民乱砍,一名村民被砍伤后,从山边小路上逃走。已有60岁的刘结苏因年事已高,体态微胖,被人一刀砍倒,头上顿时血流如注。他捂着受伤的头,慌不择路。惊慌之中,他看到了刘爱兵那张扭曲的脸。"当时,他身上背了两杆鸟铳,见人就杀。"一位村民对记者说,"鸟铳子弹不够了,就用随身携带的柴刀砍。"
接着,刘爱兵又来到堂兄家,砍死堂兄夫妇后放火烧毁他家木屋。对他的另一个堂兄弟,刘爱兵也不放过,将他一家三口杀死后烧毁他家房屋。最后,他来到父亲寄住的叔叔家,一把火将叔叔家化为灰烬,他父亲也因此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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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不忍睹
死者最大的86岁,最小6岁
在这起血案中,死者刘必方为刘爱兵的父亲,年龄最大的阙美秀已经86岁高龄,是刘爱兵的叔伯奶奶,年龄最小是刘爱兵的堂侄,还只有6岁(2009)。
有村民认为,刘结苏一家是被误杀的。一位村民称,13日刘爱兵被当地警方抓获后问及当时情形。刘爱兵说自己跟刘结苏一家根本没有矛盾,当时之所以大开杀戒,是误以为他们是来抓自己的。
但上述这些说法,没有得到当地警方的证实。
刘爱兵被擒后,13日关押在当地一个乡村派出所。为调查案情,警方采取了严密的控制措施。案件发生的详情与背景,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确认。目前,湖南省有关各级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做好死伤者亲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医院正在全力抢救伤者,当地的社会生活,开始逐步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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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机存疑
是精神病发还是蓄意寻仇?
惨案发生后,当地警方介绍,刘爱兵有精神病史。
但阴山排村一些案件受害者的家属说:"刘爱兵杀人,不是发了精神病。"
这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记者说:"他家没有精神病史,他本人接人待物正常,没有反常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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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说
阴山排村当地村民,除了人均十多亩山林,土地很少。当地的农民人均收入大大低于湖南全省平均水平。为了谋生,当地年轻人很早就外出打工。
34岁(2009)的刘爱兵,初中毕业后不到20岁,就随母亲外出,一直在外打工,平时很少回家。村民们回忆说,刘上次回家,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这次回家两个多月来,他跟村民们生活在一起,看上去跟正常人毫无二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个别村民怀疑他这次凶杀是来寻仇的,理由是此前刘爱兵怀疑刘树深收购他父亲的树木、竹子时占了便宜。
刘爱兵的父亲跟其分开以后,将自己山地上的树木、竹子卖给刘树深。刘爱兵认为,后者在这些交易中占尽了便宜。此前的一个月,他为此跟刘树深大吵了一次。此外,也有说法称,刘爱兵是因母亲被人欺负后,持枪报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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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18日,湖南省安化县"12·12"重大杀人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爱兵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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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开庭
2010年6月4日上午,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2日,被告人刘爱兵因父子不和,在遭到其父的责骂后将其打死。之后,被告人刘爱兵认为被害人刘根深等乘人之危,得了其家的好处,导致其家庭贫困,故产生报复的想法。被告人刘爱兵采取棒打、枪击、刀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10人、杀伤1人;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致3人死亡、8户6栋房屋烧毁,财产损失38万余元,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115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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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
2010年6月13日上午,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爱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爱兵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爱兵不服一审死刑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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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开庭
2010年8月6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化县红旗剧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爱兵上诉一案,当地人民群众等上百人参加旁听。
庭审中,刘爱兵多次以"不知道","不清楚","有异议"予以回避审判人员和公诉人的提问,并几次请求法庭给他一条活路。
初步估计,庭审需要一天时间,终审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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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2010年12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罪犯刘爱兵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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