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朱元璋下令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
在查办案件中发现,贪污的粮食均被贪污者倒卖私分了,但是收入粮仓的粮食并没少那么多。原来亏空之处,均被郭桓等人向商家富户进行借贷填补,而这些人案发后都被定性为协助者。最后自六部左右侍郎往下,各相关地方官员,加之那些填补空缺的商家富户共计数万人被杀头抄家。这个案件有个很大的疑点,那些填补亏空的商家富户,他们只是向郭桓等人出借钱粮,就算有罪也不至死,但他们不光被杀,还被抄家,怎么看都像一场有预谋的朱元璋薅天下羊毛的行动。
洪武二十一年,征虏大将军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追到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多次北征蒙古,军中颇有威望,麾下骁将众多,拥兵自重。在军中,蓝玉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居然纵兵毁关强行进入。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甚至还私贩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被御史举劾,蓝玉竟怒逐御史。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在没有升堂审讯的前提下,诛杀蓝玉三族。平时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被诛杀者一万五千人,其中有一公、十三侯、二伯,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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